攸關屋主個資的土地登記新制,原本將於九月十五日上路,由於仲介業擔心案源難以開發,生計受到衝擊,揚言走上街頭,內政部長陳威仁最終妥協,同意將新制延後到明年元月一日實施。
陳威仁並承諾,新制實施前,將研議「半掩」的地址鬆綁為「全地址」。監察院所要求的個資保障,僅剩屋主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半掩」。
由於有民眾向監院抱怨、陳情,指部分房仲業者常在半夜循線按門鈴,詢問房子肯不肯賣,不解個資為何外洩給房仲業者。在監察院介入調查後,糾正內政部。內政部與法務部聯手修了土地登記規則,讓房仲業者及相關人士在申請二類地籍謄本時符合個資法規定。
內政部官員說,現行地籍第一類謄本,只有屋主、所有權人才能申請,因此姓名、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地址,一應俱全。屋主委由仲介業者承售也可取得第一類 謄本。但地籍第二類謄本,房仲業者可透過開放查詢,花二十元工本費查詢內政部網站,就可查到屋主姓名,地址、戶籍地、統一編號等,幾乎全都錄。
監察院要求內政部將第二類謄本修改公開內容。內政部檢討後,於今年二月二十七日發布土地登記規則二十四條之一,將二類謄本公開內容,地址戶籍將限縣市、區、路,路以下的段、巷、號都得隱匿,而姓名只露出姓,如陳○○、身分證字號也只呈現前幾字。
內政部上周與房仲業協調時,房仲業認為,有些袋地、畸零地,若無地主個資,根本無法與地主談,也影響當地的發展,部長陳威仁最後讓步。
聯合報201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