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天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修正草案,未來民眾自辦都更,政府補助上限從一案四百五十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建物整建維護補助項目,除原有的外牆拉皮、防水工程外,未來也將補助建物結構補強工程,新規定最快九月底實施。
另為因應高齡社會,無電梯公寓興建電梯等無障礙環境,政府也提供補助費用,補助上限為工程費用的百分之四十五。
內政部營建署都更組科長林佑璘表示,政府鼓勵民眾多參與自辦都更,不僅可免除建商參與都更引起的分配糾紛,自辦都更也較符合一般民眾居住需求,有些地點好、設備完善的老舊大樓也可透過拉皮、結構補強方式更新,不見得一定要整棟拆除,自辦都更的彈性與空間較大。
除了整棟拆除的都更外,政府此次也特別提升整建維護(俗稱外牆拉皮)補助費,現行補助以建物外牆修繕、屋頂防漏水等工程補助為主,每平方公尺補助八百元, 補助上限則是總工程經費的百分之四十五;結構安全補強工程,每平方公尺補助四千元,補助上限為總工程經費的百分之五十五。
另外,為了推動防災都更,內政部針對老舊建築「耐震度補強工程」,也提供額外補助,林佑璘表示,總樓地板面積每五千平方公尺(約一千五百坪)的建物,除了 可以申請五十萬元都更計畫補助費用外,還可額外申請五十八點八萬元「耐震力評估計畫」補助,合計補助費用一○八點八萬元,補助費用按大樓總樓地板面積等比率計算。
聯合報201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