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眾喜歡用不動產贈與節稅,這幾年,由於公告現值大幅調升、贈與不需實價登錄等原因,為了避免節稅遞減,與時間賽跑,不動產贈與案件屢創新高。但是受贈的子女如果這兩年賣掉房子,現在要剉咧等了。
房仲業表示,過去民眾賣掉受贈的房子,可用公告價值標準所得申報所得稅,但有了實價資料,現在用這種方式,幾乎每件都被要求改以實際出售價格,減去當年公告價值來計算獲利,不僅當年省下來的贈與稅要吐出來,而且要繳更多。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買房子送給兒女,因可用房子公告現值申報贈與稅,相較送現金,可少繳很多贈與稅,一直是國內富人最愛的財產移轉方式。
由於贈與移轉的不動產,不用實價登錄,許多富人認為可避免被稅捐單位查稅,加上愈來愈多中產家庭,也採此方式,買較低總價住宅移轉給子女,加上公告現值近年大幅調升,未來節稅操作空間恐怕愈來愈小,很多人趕快搶在這兩年贈與。
以金融海嘯後這幾年來說,2008年全台房產贈與件數為3.1萬件,但去年已達5.1萬件,增幅逾六成。今年熱度仍不減,上半年已達2.8萬件,預估全年可達5.5萬,再創歷史新高。
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民眾熱衷不動產贈與,除了可少繳贈與稅外,以往情況,子女把房子賣掉,可用標準所得申報所得稅,不會被課重稅,更是主要原因。
前年實價登錄上路後,這種方式已經行不通。曾敬德表示,國稅局過去允許受贈房子出售,以遠低於市價的房屋評定現值申報所得稅,是因為手上沒有出售實價,現在房子一賣,實價登錄,稅捐人員立刻掌握,每戶都用出售價格減去當年贈與的公告價格計算獲利,申報當年所得稅。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這稅額很驚人,不只當年省下的贈與稅要吐出來,而且要繳更多。
徐佳馨表示,根據各地店頭、代書反應,現在只要是贈與住宅出售,用評定現值申報所得的案件,幾乎都會被查,而且不分南北,台中地區最近有人以1200萬賣掉老爸贈與的房子,就被要求補稅100多萬元。
南部有民眾以1100萬元賣掉父親贈與的房子,自行以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認為沒有獲利,因此未申報當年度綜所稅,但事後被南區國稅局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209多萬元作為成本,算出財產交易所得890萬餘元後,再拆算房屋獲利部份要求補稅。
聯合晚報201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