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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稅務 | 2025-03-08 | 人氣:13

 「囤房稅2.0」自去年7月上路,代表今年5月,第一張囤房稅2.0稅單就要來了。財政部提醒有殼族留意三大重點,包含誰負責繳稅、稅率訂定以及省稅撇步。

首先,如果房屋所有權有移轉,該由誰來負責繳稅?財政部官員表示,自去年7月1日起,房屋稅計算方式有重大變革,原本按月徵收的房屋稅,改為按年徵收,並以每年2月底的房屋所有權人作為當年度的納稅人。

簡單來說,每年2月28日或29日當天房屋登記在誰名下,誰就要負責繳納當年度的房屋稅。

舉例來說,陳先生2025年2月20日與吳小姐簽約,出售一間房屋,若2025年2月28日仍未完成過戶,房屋登記在陳先生名下,陳先生就要繳納2025年期全部房屋稅,課稅期間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但若在2月28日前已完成產權登記,那麼吳小姐就成為新的房屋所有權人,得負責繳納2025年全年房屋稅,因此,房屋買賣時,過戶時間點將直接影響當年度房屋稅繳納人,買賣雙方應事先協商,以免產生爭議。

其次要注意的是稅率,也是此次修法最大變動之一,各地方政府都已訂定囤房稅率,持有非自住住家房屋者要留意,多數地方政府對於持有七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稅率就達4.8%。但各地方稅率、細節各有不同,民眾仍要留意,部分地方政府在稅率設計上有所不同。

另外針對特定房屋,包含誠實報稅的房東、繼承取得共有房屋;或是建商餘屋等類別,適用稅率也與一般房屋不同。

最後是省稅撇步,囤房稅新制上路後,房屋稅改為按年計徵,訂定變更使用情形申請期限為每年3月22日(今年遇假日順延至3月24日)。也就是說,自2024年7月1日新版房屋稅條例上路後,民眾必須在3月24日前將戶籍遷入自住房屋,才能適用自住稅率。

適用自住房屋的話,全國在三戶以內可享1.2%稅率,若全國只有一間、單一自住房屋的話,稅率還可降到1%。財政部表示,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自申報當期可開始適用,逾期申報者,自次期開始適用;若稅額增加者,自變更次期開始適用。

例如甲君持有A屋供營業使用,該屋自2024年12月變更為自住使用,甲君若於今年3月24日前申報使用情形變更,因稅額減少,可自當期(114年期)起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經濟日報2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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