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飲食業 財部全面加稅
財部要對特種行業全面加稅。凡經營有陪侍行為的特種飲食業,包括有陪侍者的PUB、KTV、網咖、牛郎店、三溫暖浴室等聲色場所,將不再區分陪侍者性別,一律改課25%營業重稅。
財政部還將藉這次修法,修補過往課稅漏洞。未來特種行業課徵重稅的收入,不限坐檯費,包括因坐檯衍生的餐費、酒水費用,這些衍生出來的消費,目前僅課5%營業稅,只是好景不再,未來需與坐檯費合併計算,課徵25%的高額營業稅,稅負大增四倍。
據了解,財政部已完成營業稅法相關修正條文,準備在立法院本會期送交審議,完成修法程序後,即會擴大對特種飲食業者加稅。
引發財政部修訂營業稅法擴大對特種飲食業加稅,主要源自「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已自去(2012)年實施。依據公約規定,政府部門需檢討其主管法規與行政措施,如有歧視婦女的法規命令,最遲應在公約施行後3年內全數導正。
營業稅法1986年實施時,將特種飲食業歸為奢侈消費,課徵25%的高額營業稅至今。不過,重稅範圍只限「有女性陪侍」的特種飲食業,若屬「男性」陪侍者,則只課5%或15%的營業稅。財政部認為,此一條文已有歧視婦女之嫌,應修法改變。
財政部擬訂的修正條文,刪除現行營業稅法第12條第2款有「女性」陪侍的限制及歧視字眼,改為「有陪侍服務」的特種飲食業,即需課徵25%的高額營業稅;同時,為防杜特種行業藉一般營利事業的5%低稅率漏稅,此次修法亦明訂特種飲食業如兼營其他業別,應就其全部銷售額,按特種飲食稅率(25%)課稅。
財政部指出,過去特種飲食業為規避25%的重稅,漏稅手法百出,包括將坐檯費與餐飲消費分別開單避稅,國稅局查不勝查,履生爭議;還有業者利用一般餐飲只課5%低稅之便,廣開「分店」卻以一般餐飲業設籍,藉此分散特種飲食業的營業額,規避25%的重稅,例如曾被查獲涉嫌以20餘家一般飲食業分散營業額漏稅的台中金錢豹夜總會。
財政部指出,修法後特種飲食業如有兼營特種飲食業以外的業別,需一併課徵25%的營業稅後,將有助於防範漏稅。
【特種稅類】
我國實施的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營業稅額計算及納稅方式也分成2大類型, 第一類為「一般稅額」計算的營業人,計算方式採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的餘額,即為其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納稅是由營業人自動報繳。
第二類是「特種稅額」計算的營業人,涵蓋金融業、特種飲食業及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等3種類型的營業人。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營業人由稽徵機關按查定稅額計算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稅,其他均需自動報繳。
適用特種稅額計算營業稅的行業,稅率有高、有低。其中,特種飲食業如酒家等業者,基於「寓禁於徵」目的,稅率最高,目前為25%;銷售農產品的小店戶最低,只有0.1%。
【2013/03/0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