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農民才可蓋農舍 今上路
為解決農舍亂象,內政部昨公布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今天上路,未來只有農民及取得農地二年且有實際農業生產者,才可申請蓋農舍。行政院會昨也通過 《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來立法院完成修法後,只有農民及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一年者,才可購買農舍。農民肯定新措施,「把農舍弄成豪宅簡直是亂搞」;不 動產仲介業者則憂心農地、農舍買賣將完全停滯。
內政部長陳威仁昨說,現行規定農民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 人」定義不明確,「農舍興建辦法」將農民界定為參加農保者,農會及水利會、漁會會員,以及有心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要興建農舍除要有二年實際耕作外,還 要提供資料佐證確有需要才能興建,「別讓假農民興建假農舍!」
陳威仁舉例,目前農舍面積只能是全部農地十分之一,農舍就不能蓋在農地中央,以免影響其他十分之九耕地種植,且「不能只種些花花草草而已。」
繼承者不限農民
營建署長許文龍強調,若農舍外十分之九農地未耕作,最重可撤照。
農 委會主委陳保基指出,《農發條例》修法後,只有參加農保、農會及水利會、漁會會員,以及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一年以上者,且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才能購買農舍。 農委會企劃處長曹紹徽說,考量有些農民生活困苦、負債,因此農舍法拍的拍定人、配偶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之間贈與,可不具備農民身分,但都不能有其他農舍; 至於繼承者也不限農民身分,且不限一間農舍。
沙志一豪宅免拆
目前沒有農民資格卻擁有農舍者是否受影響?陳保基說,只要維持農地農用,都不受影響,「禁止的是當成別墅來炒作的農舍。」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也有豪華農舍引發爭議,陳解釋,沙的農舍所有設施都獲得宜蘭縣政府發給執照,只要維持農地農用,就符合規定。
宜 蘭縣不動產仲介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陳宣良說,「農舍興建辦法」修法會讓農舍買賣完全停滯、農地價格崩跌。種出冠軍米的竹縣農民田守喜說:「農舍本是要農地農 用,這是天經地義。」許多人沒耕作卻擁有農舍,然後弄成豪宅、別墅,「簡直就是亂搞。」但綠黨質疑,農舍興建、購買原本都訂在「農舍興建辦法」,現在興建 和購買規範不能同時實施,難以解決豪宅農舍問題。
蘋果日報20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