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修正方向 不廢稅、不分區課稅
奢侈稅6月將滿2年 財部定調二不原則
排除條款可望擴大 持有年限等將納入討論 9月向立院提案
奢侈稅6月將屆滿2年,財政部即將檢討,但確定「不廢稅」、「不分區課稅」兩大原則。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表示,目前正收集意見,6、7月檢討,立法院9月新會期時才提修正方案。
另外,財政部已委託中華財政學會研究「奢侈稅成效報告」,期中報告預計下周出爐、7月底提期末報告。
奢侈稅報告共同主持人、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教授黃耀輝昨天表示,與會學者建議,一、延長奢侈稅課稅年限,奢侈稅應比照香港、新加坡,從2年延長至3或 4年。二、放寬免稅條款,設立戶籍、非營利的自用住宅可免徵奢侈稅。三、擴大彈性空間,財政部應籌組委員會,奢侈稅可採個案認定。
至於立委建議奢侈稅分區課稅,黃耀輝說,目前游資流竄,台中、桃園、高雄房產都喊漲,奢侈稅並不考慮分區課徵。
黃耀輝指出,北中南已輪流邀請學者、業者舉行過座談會,學者一面倒支持奢侈稅只修不廢;最令他驚訝的是,部分建商和預售屋代銷業者也支持奢侈稅,因為投機客炒作房地產,抬高成本,反而降低消費者買氣,「大約六成不動產業者代表支持課徵奢侈稅」。
外界質疑奢侈稅成效不彰,張盛和昨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這就好像生病吃藥,如果一天就好,就是「特效藥」;奢侈稅已達到量縮、價穩、不飆漲的效果,但市場資金充裕,房價不可能下跌。
朝野立委建議,奢侈稅延長課稅年限,並降低稅率、納入綜所稅核實申報。
張盛和指出,立委意見將納入參考,針對「非自願移轉」卻被課徵奢侈稅,傾向修法排除課稅;至於投機客炒作「非都市土地」,規避奢侈稅,未來則考慮納入課稅。
轉載:聯合報201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