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農舍新法生變 17立委力阻 要求備查改審查
農委會新修正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9月初公告上路,明確規範農民資格,未來真農民才可蓋農舍,不料此案仍遭陳超明等17名反對派立委阻撓翻案,提案要求必須送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也讓新法執行增添變數。
建農舍設限 自家人掣肘
試圖連署擋下規範農舍新法的立委,清一色為執政黨,但面對自家人的掣肘,行政院的官方說法行禮如儀。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尊重立法院將辦法從備查改審查,希望農委會能夠努力和朝野立委溝通,讓原來的法令在農地使用正義的原則下,以及兼顧各方需要下通過。
農舍新法規定,未來限定農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實際從農者(檢附有從事農業生產證明的自然人)才可興建農舍,新法已在9月4日公告、6日生效實施。此辦法同步送立法院備查,卻遭17名立委連署改為審查案,刊登在9月25日的立法院公報上。
陳超明和台聯黨團表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擬改交審查。連署提案立委還包括許淑華、廖正井、蔡錦隆、馬文君、鄭天財、呂學樟、徐志榮、簡東明、陳根德、孔文吉、王進士、廖國棟、翁重鈞、詹凱臣、王廷升、顏寬恆等17人,主席宣讀後無異議通過。
新法已上路 陳保基意外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他兩周前就接獲消息,當下的確有點感到意外,因為新法已經上路20天,農委會只是明確訂出農民定義,並沒有逾越母法《農業發展條例》,希望立委發揮智慧,別讓台灣農地繼續流失。
備查案改成審查案的最大差異在於,萬一立委「翻案」成功,新法修正恐怕做白工,必須重頭來過。農委會官員表示,按照常理,行政辦法的修法權在行政機關,除非有違反母法的情況,立法院才能改為審查案進行實質審查,但若一旦改為審查案後3個月內未審查,將自動變為備查。
農地不種田 教訓還不夠
「2000年農發條例修法的教訓還不夠嗎?」農委會官員指出,如今台灣農地不種田,而是蓋豪華農舍,呼籲立委應該站在台灣農民及農地立場通盤考量,而非選票至上,害了台灣剛萌芽起步的青年農民。
農民團體也呼籲選民,不要投給會貽害台灣農業未來的立委,這樣才能守護台灣農地。(中國時報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