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土壤液化 暫不納入定型化契約
由於內政部認為土壤液化調查精度粗糙,且不動產開發及仲介業者對揭露資訊有諸多疑慮,行政院消保處昨(15)日決定土壤液化短期內暫不入法,不納入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由內政部先輔導業者主動揭露。
消保處昨天下午找來不動產開發及經紀仲介業、消基會、學者專家、地政司、地調所、土木及結構技師公會、全國建築師公會等,研商新版不動產交易定型化契約,是否應將土壤液化納應記載事項。
會中贊成和反對者舌戰三個多小時,力主應揭露以消保團體為主;反對者除不動開發商及仲介業外,還有地政司。
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表 示,昨天會議達成三項共識,一、土壤液化潛勢分布係房屋交易重要資訊,未來在圖資精確前提下,交易時應予以公開;二、由內政部研議日後如何將土壤液化潛勢 分佈納入相關法規;三、相關圖資尚未精確前,請內政部輔導業者在房屋交易時,主動揭露土壤液化潛勢相關資訊。
陳星宏說,已有業者在買賣房屋時能做到自主揭露,在未能入法前,內政部輔導業者主動揭露應不難。至於何時入法?入什麼法?他說,未來地質調查精確下,納入《不動產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或《住宅法》,由內政部決定。
內政部在會中認為,地調所初級比例尺25000分之一並不精確,要有更精確圖資前提下才能入法,否則納入徒造成更大問題。
仲介業及開發商也認為,目前圖資屬初級,不到中、高級程度,在區段、明確門牌號碼及地籍地號都不精確,一旦公告後續會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建築師代表也說,很多事情不要兩極化,政府應統整資料作專業分析,要夠精準才公布,應有資料庫可精確且便民查詢使用再強制納入,且應注意公布時間,不要造成民眾恐慌。
代表消基會與會律師苗怡凡也表示,影響到建築物安全的資訊都應充分揭露,仲介業有收費應協助消費者查詢,而非叫消費者自己去查。何況建商所謂「精確」程度很難界定,恐遙遙無期。
(工商時報20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