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地上權、物 不得分割出售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昨(2)日強調,為了誠信、顧及地上權使用的融資和稅賦問題,北市府今後招標條件,將明確限制,得標人一律不得分割地上權 和地上物出售第三人,鼓勵得標人朝向「Income Property」(收益性不動產)長期經營,更接軌IFRSs國際財務會計準則。
北市府決定限制地上權、地上物分割出售,此舉代表過去如「京站」等地上權宅將成歷史。
邱大展表示,未來財政局招標地上權,將改採比較保守方式,亦即基於堅守誠信原則,決定採取有別於國產局標售地上權可以分割出售地上權和地上物給第三人的規定,以後北市府標售的地上權開發案,將限制得標人不得把地上權和地上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移轉、或分割出售給第三人。
對此,建商表示,此優點是日後產權和使用權可單一化,缺點是必須採只租不售的商用不動產、收益性不動產來長期經營,對於自有資金不足、經營能力不足的業者來說,進入「門檻」相對提高,因此利弊互現。
基泰建設副總經理張玉貞表示,北市府招標的地上權已傾向不准分割出售地上權和地上物給第三人,對於投標人來說,先決條件應是這塊地適合經營飯店、商場、辦公、商務住宅等只租不售的商用不動產,並提供穩定、長期的現金流給投標人。
張玉貞說,至於有些地上權招標單位,像財政部和國庫署,則採取逐步准許分割出售地上權住宅給消費者,但現階段銀行不予地上權土地融資、分戶貸款申請不到,使得地上權住宅面臨市場接受度考驗。因此,地上權法令配套不夠成熟,是現階段地上權土地的最大考驗。
日勝生財務副總周惠玉表示,地上權土地有沒有開發價值?最關鍵是在於地段;不過地上權土地長期以來一直受限銀行融資意願低落、消費者不易接受使用年限遞減和資產價值逐年下跌的觀念,加上得標人的開發風險、經營風險較高,因此建商競標意願普遍不高。
台北市財政局下半年將密集釋出南京東路三段巷內、天母北路、南京東路光復東村、華航旁興國公園、南港經貿段、信義計畫區A25等6大地上權和BOT案,向民間招商,權利金總底價估計上看300億元。
【工商時報2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