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民怨 六都緊急補救
今年公告地價調升至少三成,使得地價稅「有感調升」,引發新民怨,為減輕民眾負擔,六都全都決定將採行分期及緩繳措施。
台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昨(15)日表示,北市府將給予民眾緩繳和分期繳納,目前已和法務局等相關局處會文,將儘快送市長核定,讓民眾於11月30日地價稅繳納最後期限前,可申請緩繳或分期付款。
游適銘說,台北市要繳地價稅的住戶約有80多萬戶,今年很多住戶的稅額增加,因此,較去年增加的稅額部分,同意給予緩繳或分期付款,例如去年要繳納2萬元,今年增至3萬元,2萬元的部分還是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繳清,1萬元可以申請緩繳或分期付款。緩繳的期限原則是一至三個月,分期也是分三期,但若增加的稅額金額比較多,如多出10萬元,分的期數可以多一些。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只要今年應納地價稅額因公告地價調整因素,較去年增加達3萬元以上,且增幅超過50%以上的民眾,可申請延期繳納地價稅。
該處說明,今年應納地價稅額較去年應納稅額增加3萬元以上、增幅超過50%、增加的稅額在10萬元以下者,得就增加的部分申請延期繳納一個月;超過10萬元到100萬元以下者,得就增加的部分申請延期繳納兩個月;超過100萬元者,可就增加的部分申請延期繳納三個月。
台中市率六都之先已通過並發布實施「台中市地方稅延長及分期繳納辦法」,適用範圍除地價稅之外,還擴及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
高雄市府政局簡振澄昨晚表示,針對今年地價稅課徵,正指示稅捐處朝分期繳納方式進行研議;首先是針對低收入戶或經濟有困難的民眾,可以以專案申請方式處理。 其次,在漲幅較大和負擔金額達數萬元以上的民眾,在便民的基礎下,同時也考慮採分期繳納,以紓解資金壓力,實際辨法可望在近日內對外公布。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表示,今年因公告地價調漲幅度較以往大,為緩和民眾對地價稅的負擔,該局除了把原本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期限,由原本的9月22日延長至11月30日外,並已主動從檔案中挑選出適用自用住宅者。經濟日報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