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設用地通盤檢討 還地於民
台北市府今日向都委會提出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案,要將無開闢需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為其他公設用地,或於回饋一定比例後,可變更為可建築用地,還地於民。
都發局表示,北市劃設近7200公頃公共設施用地,相較全台其他縣市的公共設施開闢現況,北市目前近9成的開闢率實屬難得,但受限於現況建物使用密集及高地價,仍有近810公頃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取得,監察院2013年針對各級政府長達3、40年未取得公設保留地,影響民眾財產權及生存權提出糾正。北市府自2015年開始清查公設用地的產權及開闢情形,這次將綜合都委會的建議進行修正。
都發局表示,北市近810公頃尚未取得的公設保留地中,以公園綠地(約53%)、道路用地(33%)比例最高,其中,道路用地涉及地區交通系統及建築線指定,檢討較有難度,其餘彙整出7項檢討變更原則、9種處理方案,包括位屬環境敏感或地形陡峭地區的公共設施,參酌周邊分區及原使用分區檢討變更為保護區、風景區或農業區,另外,基地條件適宜開發的用地,回饋適當比例土地作為地區公共設施後,解編變更為可建築用地:例如內湖區新明國小預定地、文山區恆光國小預定地,從民國62年及58年劃設至今仍未開闢,相關單位評估徵收經費龐大,且現存私人建物拆遷困難,基於少子化趨勢,已無開闢需求,規劃回饋30%土地作為配合捷運環狀線東環段、公園等地區發展需要的公設用地後,其餘變更為住宅區,還地於民。
都委會指出,此案有助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並解決公設保留地久未被徵收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益的問題,同時建議市府針對私校退場,預先規劃後續變更機制。針對中華電信、中華郵政等單位,也應藉由公司化、民營化,重新啟動相關用地變更的協調事宜,規劃更有彈性及長遠發展的使用分區,取得回饋挹注地區迫切需要的公共建設。至於取得困難度較高的道路用地,除預算編列外,建議市府配合公劃更新地區,提出在地容移等更多元取得管道。
自由地產201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