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出招 促地方加徵囤屋稅
國內房價高漲,財政部將敦促地方政府加徵「囤屋稅」!財政部長長張盛和昨(28)日在立法院表示,打算運用現有的房屋稅機制,考慮對擁有二棟以上房屋者(含第二棟),督促各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率,以作為檢討奢侈稅的配套措施。
立法院財委會於10/28昨天審查財政部103年度預算編列報告,邀請財政部長張盛和列席報告並備詢。國內房價易漲難跌,仍是外界關注焦點,立委孫大千打算提案,針對自住之外的房屋,新增「囤屋特別稅」,獲得財長張盛和認同,並表示已列為奢侈稅檢討之配套,待未來奢侈稅檢討修正後,一併實施。
張盛和表示,立委提出囤屋稅,可由現有的房屋稅機制來做,問題在於如何督促地方政府落實調整房屋稅的彈性稅率。
他指出,目前自用住宅的稅率訂在房屋現值的1.2%至2%,中央授權地方政府可視實際情形,分別規定房屋稅徵收率;但以自用住宅來看,全台各縣市都採法定下限稅率、以1.2%課稅,沒有發揮彈性稅率的特點。
因此,他認為,對於持有房屋數量在二戶以上者,地方政府對稅率應從高訂定,採取差別處理。不過,這是地方政府的職權,財政部只能給予財政誘因加以鼓勵。
依據張盛和的構想,只要願意調高房屋稅率的地方政府,若確實達到增加稅收的目的,中央將給予較多的中央統籌補助款;換言之,用補助款當蘿蔔,以此激勵地方政府努力。
張盛和也強調,全台名下持有一棟房屋者,約占85%,因此多數人不會受到影響。
另外,對於預售屋炒房,立委費鴻泰表示,財政部查預售屋只針對3千萬以上的豪宅,但年輕人買房總價,多在2千萬以下,如果財政部只查3千萬以上者,對年輕人買房沒有幫助,要求財部對2千萬以下房屋,也要選一定比例來查核。
張盛和說,國稅局選案查核的標準,交易金額只是其中一種指標,承諾不設定金額,而以預售屋轉手次數為母體來查;至於如何得到預售屋轉手資料,依據稅捐稽徵法,可要求房仲業者提供,內政部也會配合提供資料。
工商時報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