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回台傳承家產 資誠:善用三大工具
2020-01-10 · 住友不動產 · 房地稅務 · 人氣:793
我國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申請金額已達460億元。資誠(PwC)執業會計師洪連盛指出,不少台商客戶申請資金匯回是為了交棒給企二代,他建議善用信託、保險或是設置閉鎖性公司,有效達到傳承目的。
洪連盛建議,如果台商傳承的財產以現金為主,可考慮善用信託或是保險。依照我國贈與稅法規定,除每人每年220萬元贈與免稅額外,只要贈與額度在2,500萬元以下,可同樣適用10%贈與稅率。若是信託方式,還能有效掌握資產管理權,避免子女揮霍家產或在商場上遭詐騙。
如果台商傳承的財產以股權為主,或是總體資產高達數十億元以上,洪連盛則建議設置閉鎖性公司,也就是發行特別股切割股權和盈餘。
閉鎖性公司的各類特別股,可以讓企二代接班人握有複數表決權特別股;而企一代台商或是監督人可保留最終否決權的黃金股;其他子女則為一般股、可獲配股利當快樂大股東,但無法影響核心決策。
洪連盛表示,過去台商把錢放在海外帳戶,主要是為轉投資中國大陸或享受境外免稅天堂的低稅負,但如今BVI(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已實施經濟實質法規,而台版CRS(共同申報準則)2020年9月首次交換、台版CFC(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最快將在3年內上路。資金持續放在海外,其稅務風險與法遵成本都將逐年增加,而且台商無法掌握資金操作即時性。
洪連盛認為,如今五區國稅局長、財政部公開表示:運用專法匯回資金、不會成為追稅對象。因此,台商也可順勢回台、解除海外資金不確定性風險。
工商時報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