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人擁全國10%房產 為何囤房稅踩煞車
2020年台灣房市受惠防疫佳、台商回流,及史上最低房貸利率等因素,六都房市交易十分熱絡、價量齊揚,政府對此出重手「打炒房」,包含由央行進行信用管制、紅單納管、實價登錄修法,以及提高房屋持有成本的「囤房稅」等。
如今民間統計房價指數還在上漲,今年1月房屋交易量仍破三萬件。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今(11)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直言,「房市預估還是熱絡氛圍,在相對較熱的狀況下,有需要進一步調整」。
行政院今拍板第二波打房計畫,提出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短期炒作將課重稅,至於囤房稅則憂房東將稅轉嫁給房客,先暫緩實施。
健全房市關鍵雙法脫鉤處理,真能有效抑制扶搖直上的房地產價格嗎? 最終又是誰得利呢?
為抑制短期炒房亂象,行政院今(11)日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個人、法人持有2年內買賣房將課45%重稅;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課35%,上路時程待凝聚各界共識後、由政院拍板決定。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依照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持有房屋、土地1年以內,稅率為45%;超過1年、未逾2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屋、土地超過兩年,未逾10年,稅率為20%;超過10年,稅率為15%。
上述草案修正了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其中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稅率為45%;超過2年稅率為35%。
此外,為避免個人以成立公司方式買賣房屋來節稅,公司法人將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房地合一稅也納預售屋買賣行為。
至於「非自願因素買賣房屋」,則不受修法影響,如調職、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交易,或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的第一次移轉交易。
遏止短期炒作效果 長期效果有限
「據財政部統計,台灣2016年至2020年度房屋買賣交易數,持有房屋5年內的交易量占9成;持有5年以上房屋則佔不到一成」。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分析,若購屋行為為自住,持有期限不該低於5年,因此可合理懷疑「二手屋交易市場,高成分是投機早炒作」,房地合一課重稅,確實能緩解短期炒作行為。
「房地合一稅只解決了短期炒作,無法有效促進台灣空餘屋釋出、少數人大量囤積問題」。彭揚凱直言,健全台灣房屋市場,房地合一稅與囤房稅問題面相不一樣,應雙管齊下。
張金鶚補充說,房地合一稅對短期炒房確實有遏制效果,但囤房稅未同時修訂,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投資客只會延長房屋持有期限,房地合一稅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今周刊202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