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報稅留意兩新制 四項目無法列舉扣除
5月報稅季即將開跑,今年申報所得稅主要有兩大新制,第一是109年度綜所稅每人基本生活費為18.2萬元,較去年調高7,000元,為歷年來最大調幅,家庭成員越多則有可能會越省;第二因為國人會將未上市櫃股票做為移轉財產的節稅工具,去年通過所得基本稅額修正案,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但此項新制為明年5月報稅才適用,有規畫需求的國人,需要留意此項稅制的改變。
基本生活費調高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游雅絜表示,基本生活費是以一個申報戶每人18.2萬元來計算,並以免稅額加計扣除額為比較基礎,若基本生活費較高,可減除差額。由於一次調升7,000元,假設其他條件不變,一位適用20%綜所稅率的上班族,約可省1,400元稅額。
安永會計師楊建華也說,一般而言,在計算基本生活費時,同一申報戶人數越多、省越多。
舉例來說,林家為四口雙薪家庭,夫妻扶養一對子女,分別就讀高中、大學,有銀行利息收入20萬元。此時林家的基本生活費為72.8萬元(18.2萬元×4),並未超過比較基礎81.7萬元(免稅額8.8萬×4+夫妻標扣額24萬+儲蓄特扣20萬+教育特扣2.5萬),因此無法額外減除差額。
然而若是林家多扶養兩位親屬,其他條件不變下,基本生活費為109.2萬,已超過比較基礎99.3萬(免稅額8.8萬×6+夫妻標扣額24萬+儲蓄特扣20萬+教育特扣2.5萬),此時兩者差額9.9萬元就可從所得總額中減除。
今年請留意 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明年要納稅
至於在過去,未上市櫃股票經常成為納稅人移轉財產的避稅工具,立院在去年12月30日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法,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今年1月1日起施行。為避免衝擊新創,個人交易成立五年內的高風險新創未上市櫃股票,可免納入計稅。
楊建華提醒,新制雖是明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稅時才適用,但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先留意。
常見個人未上市櫃公司股權交易共六種情形,首先是以股作價或股份轉換成立家族閉鎖性控股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或產業控股公司;其次則是出售公司老股給外部財務性及策略性投資人,例如私募股權基金或創業投資事業。
第三種則是家族選擇處分家族企業股權出場;第四種則是大股東預計在公司IPO前進行股權架構調整;第五則是個人透過處分股權方式移轉公司持有的不動產;最後則是單純處分股權取得現金。這些情況都會被納入新制當中。
四項目無法扣除
許多民眾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都會運用每人每年可列舉2.4萬元人身保險費扣除額,元大人壽提醒,有四種狀況保費支出是無法列舉扣除的,分別為扶養非直系親屬、要保人與被保人非同一申報戶、非人身保險費、未經核准在台銷售的境外保單等;而全民健康保險費則不受2.4萬元扣除額限制,可單獨全額列舉。
經濟日報202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