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2.0上路前 你必須搞懂的五件事
房地合一2.0即將於7月1日上路,上路後,持有兩年內出售將會被課以45%重稅,超過兩年、未超過五年內出售也要課35%重稅。為避免落入2.0重稅範圍,房仲業者觀察,市場已經出現拋售潮,尤其此次修法納入預售屋,衝擊最為顯著。(延伸閱讀:房地合一2.0效應 投資客伺機拋售)
鎖定炒作歪風,財政部這次火速祭出房地合一2.0修法,在「打炒作、不打自住,打短不打長」的基調下,順利通過立法院三讀,投資客頻喊「塊陶呀!」(諧音:快逃呀!)但距離房地合一2.0上路僅剩不到兩個月,你搞懂新制了嗎?
Q1:房地合一2.0上路,是看簽約日還是過戶日?
A:為了避開2.0重稅,逃命潮、拋售潮來了,但關鍵是,房地合一2.0於7月上路,到底要用簽約日認定?還是過戶日?財政部官員表示,要看「移轉登記日」,也就是過戶時間。
若以較為極端的情況來舉例,假設林先生持有一處適用房地合一制的房地,持有三年,若逃亡腳步不夠快,東看西看拖到6月30日才簽約,7月1日才辦理過戶,這時候國稅局看的「移轉登記日」就是落在7月1日,林先生仍落在2.0新制範圍,持有三年交易稅率為35%,相較於房地合一1.0稅率僅須課20%,差了一天稅負差很大,林先生等於是「白逃了」!
Q2:房地合一納入預售屋交易,但「紅單」交易有納入嗎?
A :所謂「紅單」是指預售屋的預購單,消費者看完預售屋建案,先向建商「下訂」,通常會拿到一張紅色或粉紅色的預購單,就是俗稱的紅單。由於持有紅單時尚未簽訂正式買賣契約,基本是「無本生意」,前陣子炒作紅單情況嚴重,受到政府高度重視,內政部也祭出實價登錄2.0,預計7月上路,7月之後,依法禁止紅單轉售,違法者將按戶處1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財政部官員表示,房地合一2.0僅納入合法的「預售屋換約交易」,而所謂的預售屋「紅單」轉售,並未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未來仍按現行規定,視為權利轉讓,個人就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企業也要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官員解釋,由於紅單並非正式的買賣契約,未來被內政部查獲違法轉售時,可能已經轉手多次,很難去認定持有時間,要納入房地合一來課稅較為困難,因此仍維持現制課稅。
Q3:預售屋變成成屋後,持有時間會接續計算還是獨立計算?
A: 財政部高層在修法期間就已對外表示,預售屋、成屋的持有時間是各自獨立計算,也就是說,若購買預售屋,房子蓋好後變成成屋,持有時間就要從移轉登記日起重新計算。
舉例而言,陳小姐買了預售屋,兩年後取得成屋,持有成屋一年後交易,此時持有時間的計算不是三年,而是僅一年,稅率為45%。
Q4 :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的取得、交易時間點,如何認定?
A :財政部官員表示,原則上預售屋是以「買賣契約簽訂日(訂約日)」為準;特定股權交易原則上則是以股票「交割日」來認定。今年7月1日後訂約的預售屋、交割的特定股權交易,才會落入房地合一2.0的重稅範圍。
Q5 :哪些情況不受房地合一2.0影響?
A: 財政部表示,主要有三大類型,不受7月新制影響。首先是維持20%稅率者,包括因為非自願因素須交易持有五年以下房地,或是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首次移轉且持有時間五年內、建商蓋好房子後首次移轉的房地交易,都維持20%稅率。
此外個人或公司交易持有超過五年的房地,由於已經超過五年的「重稅閉鎖期」,也不會受到影響。
對於自住者,只要持有自住房地且設籍滿六年的交易,則可維持10%稅率,且有400萬元免稅額。
經濟日報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