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3.0明開跑衝達標 房東不查稅大學生租屋也受惠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台中市10.5萬戶空屋,空屋率11.36%,市府住宅處指出,配合內政部,8月2日起啟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新增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社宅的物件由民間房東提供,政府遴選的專業服務業者居間管理收租,另提供房東所得稅減免和每年1萬元修繕費補助等優惠,鼓勵更多房東出租房屋。
中央目標8年20萬戶社會住宅,包括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前2期計畫,部分縣市政府未及參與、各期計畫
經費估算未體現地區差異、縣市版及公會版計畫的租金訂定標準有城鄉差異等問題,造成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執行成效不如中央預期,依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每年開辦媒合1萬戶,預估到2020年須達4萬戶,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統計,累計媒合戶數僅1萬351戶。調整為3.0版後,預期未來兩年新增媒合1.6萬戶。
調整後成為包租代管3.0,希望更多房東加入。中市府都發局住宅處表示,新計畫納入「租金補貼」原本公益出租人的房東,房客以租約可申請租金補貼,都轉入包租 代管後,租金補貼的簽約租金,不必受到市場租金打8、9折的限制,房東又可繼續收取房租、享受稅費減免、不用親自管理房屋,而房客可比較一次性租金補貼和社宅包租代管租金優惠,選擇有利方案。
住宅處補充,另為提高民間空餘屋釋出誘因,提供房東每處每年最高1萬元的修繕獎勵金,比照自用住宅的房屋稅、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從原本1萬元提高為1萬5千元,1萬5千元以上租金收入還可享60%的抵扣費用額度,且明文規定包租代管社宅的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查稅依據。
房客方面,第3期計畫開始不須在當地縣市設籍,申請承租年齡下修到18歲,讓外地上班族及大學生更容易申請。另名下有1戶自有住宅的身障者或滿65歲銀髮長輩,可用「以屋換屋」的方式申請,入住同一縣市有電梯的大樓,原有房屋可由業者協助媒合出租,與其他房東一樣享有相同的優惠。
聯合報20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