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囤房 非自用宅稅負擬大增
打囤房,立委也要助陣。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周三將召開審查會,立委提案對非自用住宅加課「囤房稅」,包括非自住房屋稅率從1.2%調高至3.6%;或對持有逾一屋的多屋族,增加其房屋稅負一到二倍。
依據財政部統計,全台個人名下持有三戶以上房屋者,約有66萬人。若按照立委修法草案通過後,其房屋持有稅負均將大幅上升。
針對立委提案調增非自住房屋稅負,財政部表示支持。但鑑於房屋稅目前並無「自用住宅」的定義,擔心衝擊過大傷害正常房產需求,希望再審慎調查,計畫8月提出不動產稅制改革方案時一併調整。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明天將與財政部長張盛和研商調整非自住房屋的持有稅(房屋稅),立法院財委會也快馬加鞭將立委李應元、孫大千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列入周三審查會。立委提案均主張,非自住或超量持有房屋者,應加重其房屋稅。
其中,李應元等16位委員提案,自住與非自住房屋訂定差別稅率,自住房屋維持1.2%不變,但非供自住的房屋,例如出租供他人做住家使用者,其稅率調高至3.6%。李應元版並未同步調整營業用房屋、私人診所等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的稅率。
孫大千等18位立委提案則不分房屋用途,而是視持有房屋數量逐級加重課稅。房屋稅率以一戶為基礎,超過一戶以上倍增計算。即在中華民國境內持有兩戶房屋者,按現行稅率課徵一倍房屋稅;累計登記三房以上者,房屋稅率加計兩倍。
以現行住家用房屋稅率1.2%到2%為例,各縣市所訂的稅率均為1.2%,若持有兩戶房屋者,其稅率將從1.2%上升至2.4%;持有三戶以上者,則訂為3.6%。
財政部指出,立委提案修法方向,與財政部不謀而合。但依據國人習慣,名下房屋逾一戶,若是供子女或父母等直系血親居住,應與囤房無關,按戶數多寡課以重稅,未細分其持有過多房產的目的,恐招致民怨。
財政部決定8月展開不動產稅制改革,將納入立委「囤房稅」的修法概念後,提出官方版房產稅制的修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