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導致戶籍遭遷出 可申請自用地價稅率
2022-08-03 · 住友不動產 · 房地稅務 · 人氣:311
財政部昨(2)日放寬去年、今年的地價稅自用稅率適用規定,若所有權人因疫情遭遷出戶籍,且無其他符合條件者設籍,可在明年9月22日前檢附申請書及切結書,獲稅捐機關核准後,去年、今年地價稅可續按千分之2自用稅率課徵。
地價稅自用稅率為千分之2,而一般稅率為千分之10至55,自用稅率至少省稅四倍以上。而適用自用稅率要件,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登記戶籍,且無出租或營業,並設有面積限制,所有權人應在當年度9月22日前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
而當適用自用稅率事實消滅,例如戶籍被遷出時,當年度仍可按千分之2課徵,但次年就必須恢復按一般稅率課徵。
近年受疫情影響,許多國人無法返台,依戶籍法規定出境兩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2020年、2021年不少民眾因此戶籍遭遷出,雖當年度仍可適用地價稅自用稅率,但次年也就是2021年、2022年,卻可能恢復一般稅率計稅。
財政部衡酌納稅人需求,宣布放寬這兩年的自住用地適用規定,只要這類土地所有權人在2023年9月22日前檢附申請書、切結書提出申請,2021年、2022年地價稅仍可按千分之2稅率課徵。
經濟日報20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