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選舉看板大戰?北市最嚴競選廣告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為終結選舉廣告亂象,台北市訂定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下午在議會討論後三讀通過。未來競選廣告物僅能設置在競選總部及市政府設置的公布欄,其他地方禁設競選廣告,甚至政黨初選時也不能有廣告看板,限制堪稱最嚴格。北市府本月將自治條例送行政院核定,預料2024大選時適用。
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明定競選廣告物僅能在市府公告的選舉公布欄、政黨辦公處、參選人競選辦事處,廣告設置時間、型態、尺寸也限縮。選舉公布欄「公設看板」,提供每人A3大小的競選廣告刊登空間,未按照規定張貼將罰1萬至5萬不等。
建管處正工程司楊景程指出,現行自治條例設置競選廣告物時間為選舉投票日前2個月,政黨初選也有1個月時間可設置,修正後的自治條例,改為自候選人競選辦事處登記次日,也就是距投票日約1個半月前才能設置,政黨初選均不得設廣告看板。
為維護選舉時市容景觀,北市府考量109年間辦理的i-Voting投票結果,以及網路社群媒體發展,逐漸以網路宣傳取代實體廣告的趨勢下,提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110年經市政會議通過後送市議會審議,但一直卡關,今年6月法規會才審查通過送大會討論。
議員法規會召集人、議員王浩指出,修法目的是考量市容景觀、環保,另外就是及降低選舉門檻,例如今年選舉在大安文山區出現競選看板大戰,考驗設看板的財力和資源,對新人造成不小壓力。
王浩指出,議會三讀通過後市府會將自治條例送行政院核定,估計最快也至少要2個月時間,大概在10月底,但今年是選舉年,趕在11月底投票實施,時間很倉促,北市府除了忙於選務,還要設立「公設看板」,時間太趕,他研判中央核定時間應該是今年選舉之後,2024年大選時就可適用。
建管處科長楊銧煜也指出,若今年要實施新法,必須設置公布看板,今年應該來不及實施,即使行政院核定,市府也會下一次選舉再實施,最快適用於2024大選。
聯合報20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