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報稅了!房貸族符合4大資格 最高可扣30萬免稅額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在試算個人所得稅申報時,專家提醒,如果列舉項目有超過「標準扣除額」,即可選擇「列舉扣除額」減低所得稅負擔,像是「房貸利息」及「租金支出」就是其中一項列舉項目,報稅前別忘先試算。
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表示,在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時候,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是12.4萬,夫妻合併申報是24.8萬。如果是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可將自住用途的房貸的利息支出申報列舉扣除,每一個申報戶以一間房子為限,且這間房子必須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扣除數額是把當年度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剩下的餘額申報扣除,列舉扣除的數額最多不能超過30萬元,按照綜所稅率5%-40%計算,最多可以省下12萬元的稅金。
對於擁有房屋並且出租的房東來說,個人綜合所得稅其中一個項目是「租賃所得」,房東報稅時的實際租賃所得額=整年度「租金收入」減去 維護房子「必要耗損+費用」。房東如果將合法建築物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將房子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房客,經主管機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全年租金收入可減除每屋每月免稅額1.5萬元後,再減掉必要損耗和費用後的餘額來申報房屋租賃所得。
此外,各縣市政府為鼓勵公益出租人而提供房屋稅、地價稅等稅賦優惠,例如:台北市比照單一自住房屋,再加碼調降房屋稅,相當稅率再降至0.6%,以鼓勵愛心房東。該必要損耗及費用可逐項舉證申報,如不逐項舉證申報,則必要費用標準為應稅租金收入的43%;若出租給符合同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必要費用標準為應稅租金收入的60%。
而租屋族也有租金支出應納稅額可作為綜合所得稅申報的列舉扣除項目,只要納稅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
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襄理董家菱提醒,租金跟房貸利息只能擇一作為列舉扣除項目,並且,不管是房貸族或是租屋族都應留意避免違法違規的逃稅或避稅行為,如虛報費用、過度抵減、逃漏稅等行為,這樣的行為一旦被發現將會面臨補稅。
自由地產202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