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最快!北市囤房稅2.0來了 租賃黑數及空屋大加稅
六都最快,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針對租賃黑數及空屋等持有多戶且未作效使用者,法定稅率由原2.4%至3.6%,調高為3.2%至4.8%,並由縣市歸戶改按全國持有戶數全數累進課徵。
針對台北市率先六都通過自治條例,台北市財政局表示,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希望能促進房屋有效利用,以及合理化房屋稅稅負,同時簡化稽徵、提升效率。
配合財政部囤房稅2.0,22個地方政府都必須修改房屋稅自治條例。先前如新竹縣、市和連江都已完成修法,六都中則以台北市最快。
相較財政部「公版」,台北市2017年起透過稅基折減方式,降低單一自住房屋實質稅率,因財政部房屋稅條例修正明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優惠稅率1%,為減緩對市民的稅負衝擊,台北市將分四年逐年緩步恢復稅基。
目前台北市單一自住稅率為0.6%,2025年、2026年、2027年和2028年將逐年提高至0.7%、0.8%、0.9%和1%。台北市財政局預估,原享有單一自住稅基折減的納稅人,每年每戶平均約增加房屋稅稅額395元。
比較台北市新舊版囤房稅,除單一自住稅率提高,起造人待銷售房屋(建商餘屋)、租賃黑數及空屋的稅率也都明顯加重。其中建商餘屋修法前為2%至3.6%,修法後則為2%至4.8%,持有四年以上未售者更是加稅主力。
至於出租且達申報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則較修法前不升反降。
台北市本次也增訂自住房屋須以設籍為要件,自住房屋須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的條件。為維護稅籍正確性及落實房屋稅稽徵,台北市至11月底辦理房屋稅稅籍釐正作業。
台北市政府表示,每年都會進行相關釐正,重點包括老舊及低價房屋是否已拆除、房屋使用情形與適用稅率是否相符、減免稅房屋是否符合減免規定、有無新建、增建或改建房屋等事項。
工商時報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