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益信託房地符合5要件 可享地價稅及房屋稅自住優惠
2025-02-10 · 住友不動產 · 房地稅務 · 人氣:17
以往僅有自益信託及遺囑信託案件符合一定要件之房地,可申請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為落實人權保障政策,達成以信託方式照顧身心障礙子女之目的,對於此類他益信託房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符合5要件者,受益人視同房地所有權人,該信託房地仍可適用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按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1、受益人為委託人之配偶或已成年子女,且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病人;或受益人為委託人之未成年子女。
2、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不得處分、出售或移轉於第三人。3、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且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
4、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該信託房地並辦竣戶籍登記。
5、信託房地並應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房屋稅條例第5條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以及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及受益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1處為限,與上開認定標準規定受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供自住使用之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之規定。
民眾他益信託如符合以上要件,欲申請適用自住優惠稅率,應檢附信託契約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或經專科醫師診斷符合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診斷證明書影本,於房屋稅及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3月22日及9月22日),如適逢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向財稅局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當年即可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才可適用。
工商時報20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