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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目錄
1. 房地合一稅制
1. 房地合一稅制
1-1 一張圖看懂 房地合一新制、舊制與1.0、2.0
1-2 一張圖看懂房地合一申報7步驟
2. 房地合一2.0
2-1 房地合一2.0 懶人包
2-2 房地合一稅 2.0 適用範圍
2-3 特定股權交易
2-3-1 特定股權交易之認定
2-3-2 特定股權交易日、取得日及持有期間認定
2-3-3 特定股權交易應檢附證明文件
2-3-4 特定股權交易案例說明
2-4 預售屋交易
2-4-1 預售屋交易日、取得日及持有期間認定
2-4-2 預售屋交易成交價額認定
2-4-3 預售屋持有至成屋出售持有期間之計算
3. 房地合一QA
3-1 預售屋紅單轉讓,如何申報房地合一稅?
3-2 如何填寫房地合一2.0申報書?
3-3 因離職售屋,房地合一稅可採用20%稅率嗎?
3-4 出售配偶贈與不動產,取得日期該如何認定?
4. 房地合一 相關法規
4-1 所得稅法部分修正條文 (房地合一稅2.0)
4-2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4-3 個人非自願因素交易房地情形-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0號
4-4 營利事業非自願因素交易房地情形-台財稅字第11004575361號
4-5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修正條文
4-6 個人特定股權交易之認定標準-台財稅字第11000633641號
4-7 營利事業特定股權交易之認定標準-台財稅字第11000633640號
4-8 建設公司合建分屋買回房地後出售-台財稅字第11004645530號
4-9 紅單交易所得課稅規定-台財稅字第11104501470號
1-2 一張圖看懂房地合一申報7步驟
房地合一 ==== ![](https://i.imgur.com/dhVqYPt.jpg) - - - - - -
**房地取得日認定 課稅大不同**
房地合一2.0於2021年7月上路,針對短期持有課重稅,因此房地的取得日時間攸關適用稅率,備受注目。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原則上成屋或土地的取得日以移轉日為主,而預售屋則依買賣契約簽約日認定。 若是繼承、受贈,還有個人以自有土地參與合建分屋或自地自建等情況,只要證明為自住用途(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且無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則繼承者、受贈人可分別將過世者、贈與人、原本土地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官員指出,若房地為2016年以後所取得且交易時間為2021年7月後,皆適用個人房地合一2.0累進稅率,包括15%(持有十年以上)~45%(持有兩年內)等級距,因此計算持有時間相當重要。 依申報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房地取得時間主要以「出價取得」跟「非出價取得」判斷,而房地取得日至交易日(或登記日)即為持有期間。 出價取得的房地包括購買預售屋、成屋,還有特定公司半數股權交易(持有境內不動產超過出資額一半以上)等,取得日依移轉登記日為主,若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則以買賣交易日為基準,例如成屋是以登記日,預售屋與特定股權則為買賣契約日。 至於非出價取得方式主要為繼承、贈與、信託、參與都更、危老重建等。其中,繼承與贈與皆能合併計算前一位被繼承人與贈與人持有期間;信託則另外區分對象,當受益人與委託人為同一人時以房地取得日,非同一人則以信託契約簽訂日,若變更受益人或未確定情況,則依照變更日、確定日。 至於都更與危老重建,建商(建築物起造人身分)參與都更、危老重建等所獲得房地,取得日為都更或危老重建計畫核准日;而地主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其分回房地取得日則為原本土地的取得時間。不過,這兩者皆可適用特別條款,地主與建商在取得房地後首次移轉可適用20%稅率。 工商時報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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